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Economic and Commercial Office of the 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 Federal Democratic Republic of Ethiopia

首页>政策法规

来源: 类型:

贸易法规和政策

贸易法规和政策

贸易主管部门

【贸易职责】埃塞俄比亚贸易和工业部为主管贸易的政府部门。相关职责为:

(1)促进和扩大贸易;

(2)为促进和发展国家出口创造条件;

(3)确保进出口货物价格合理,治理低开或高开商品发票问题;

(4)加强国家对外贸易关系,谈判并实施贸易协定;

(5)维护有效的市场体系和公平贸易措施,以促进和发展本国国内贸易;

(6)汇总和分析国家贸易数据;

(7)鼓励建立和加强商会和产业联合会。

贸易法规

埃塞俄比亚与贸易有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

埃塞俄比亚主要贸易法规

法规名称

浏览网址

埃塞俄比亚商法典(新法典No. 1243/2020于2021年3月颁布)

Commercial Code No.1423/2021

https://chilot.me/wp-content/uploads/2021/03/%E1%8A%A0%E1%8B%B2%E1%88%B1-%E1%8B%A8%E1%8A%95%E1%8C%8D%E1%8B%B5-%E1%88%95%E1%8C%8D.pdf

海关清关代理条例

Council of Ministers Regulation No. 108/2004

https://ethiopianchamber.com/Data/Sites/1/downloadables/REGULATIONS/CUSTOMS%20CLEARING%20AGENTS%20COUNCIL%20OF%20MINISTERS%20REGULATIONS.pdf

出口贸易关税优惠政策安排法(修正案)

Revised Export Trade Duty Incentive Scheme No.543/2007

https://chilot.me/wp-content/uploads/2011/01/proc-no-543-the-revised-export-trade.pdf

外贸出口关税激励法

Export Trade Duty Incentive Schemes Proclamation No. 768/2012

http://admin.theiguides.org/Media/Documents/Procl%20768-2012-export-trade-duty-incentive-schemes.pdf

贸易竞争和消费者保护法

Trade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s Protection Proclamation No. 813/2013

https://www.tralac.org/images/docs/6961/ethiopia-proclomation-on-trade-competition-and-consumer-protection-2013.pdf

海关法

Customs Proclamation No. 859/2014

https://chilot.files.wordpress.com/2014/09/proclamation-no-859-2014-customs-proclamation.pdf

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埃塞俄比亚政府实行海关自主运营,逐步引进现代化管理手段,简化清报关手续,逐步降低关税。自2000年以来,埃塞俄比亚多次降低关税,现行平均关税税率约为17%,出口商品免征出口税(咖啡除外),为生产出口产品而进口的原材料免征进口关税和其他相关环节税。

埃塞俄比亚是“国际海关合作理事会”成员,对进出口商品采用国际通行的协调编码制度。

现阶段,埃塞俄比亚在实行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政策的同时,对贸易活动仍制定有一些限制性措施,而且除液化天然气和沥青产品外,进口贸易领域不对外资企业开放。

【海关估价制度】埃塞俄比亚海关根据国际惯例,自1999年6月起实施海关估价机制,2004年7月取消SGS进口商品价格制度。如果海关当局对进口商出具的价格产生怀疑,将自行认定进口货物价格,通常对目标商品征收2~3倍的关税。

【保证金机制】根据有关规定,凡是登记注册的进出口商,欲进口货物,须先向指定银行交纳百分之百的保证金或足额的财产抵押,方能申请信用证。

【大宗进口商品招标机制】2000年,埃塞俄比亚政府出具规定,凡是国营企业进行大宗商品采购,必须采取招标方式。

【进口货物指定运输机制】2000年,埃塞俄比亚政府出具规定,凡是与埃塞俄比亚船运公司通航的国家(地区),其所有出口到埃塞俄比亚的货物的运输,必须由埃塞俄比亚船运公司承担。空运货物也由指定的埃塞俄比亚航空公司承办。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联合预审机制】埃塞俄比亚法律规定,银行与商检机构联手对进口商品实行商检预审制度,对于一些可凭样品成交的商品,进口商须事先将样品送交商检机构预审,取得质检合格报告后,方可向银行申请开证。对于无法凭样品成交的商品,进口商意向进口商品的品质规格须经商检机构认可后,银行才准予开证。

【中埃关于中国出口商品装运前检验合作协议】2006年,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埃塞俄比亚质量标准局签署《关于中国出口商品装运前检验合作协议》。按照相关规定,中国出口埃塞俄比亚的商品,由中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埃塞俄比亚要求实施装运前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埃塞俄比亚有关部门承认中国的装运前检验工作,并凭检验证书放行进口商品。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埃塞俄比亚质量标准局不断加强商品强制检验检疫工作,使得具备装箱前检验证书,但与该局相关检测标准相悖的中国进口产品,特别是一些低端贸易商品,面临强制退运的风险。中国出口商应逐步提升出口埃塞俄比亚产品的质量和档次,加强出口商品质量管理。

海关管理规章制度

【关税计征制度】埃塞俄比亚是“国际海关合作理事会”成员,对进出口商品关税计征采用国际通行的协调编码制度。埃塞俄比亚海关根据国际惯例,自1999年6月起实施关税计征估价制度。凡海关当局对进口商出具的价格产生怀疑,将自行认定进口货物价格,并课以相应的海关关税。

【海关通关程序】清关代理或货主向海关提交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产地证明、贸易许可证等全套单据;海关检审处验审所提交单据、货物入境有效期,并确定与货价相应的关税,如有不符,向清关代理或货主提出质疑;按货物清单,海关查验处检查清点或抽查货物;计算和收缴关税和仓储费;仓储部门凭有效单据放行。

【主要商品进出口税】进口关税是指进口环节征收的进入海关的税款,基数为到岸价(货值、运输费和保险的总价),埃塞俄比亚现行进口税率为0~35%。出口商品免征出口税(极少数商品除外,如咖啡)。如欲了解进口关税目录,请登录:

https://www.mofed.gov.et/media/filer_public/f6/6f/f66fb198-d41e-40b9-9efd-caa4a4ee89c4/tariff_book_english_version_june_2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