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Economic and Commercial Office of the 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 Federal Democratic Republic of Ethiop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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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在埃人员居留和工作证件管理的通知

各在埃中资企业及人员:

近期,部分国家接连出现我务工人员证件违规问题,对中资企业形象和对外合作大局造成了负面影响,引起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为进一步规范在埃人员居留和工作证件管理,为即将召开的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营造良好氛围,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制度,明确责任 

各在埃中资企业应依据埃塞政府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人员居留和工作证件管理制度,明确企业一把手为人员管理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管理责任,防范管理漏洞和死角。要加强学习,及时掌握埃塞政府在居留和工作证件方面的政策变化并作出相应调整,做到依法合规经营。“总包负总责”,各总包单位应全面掌握分包商和劳务外派人员信息,监督防范非法居留和务工行为。

二、强化管理,从严把关

各企业要严格人员和证件管理,严格依照埃塞政府规定和企业管理制度办理和更新有关证件。要强化内部监督执纪,从严把关,确保制度执行不走样,防堵管理漏洞。各企业要实行劳务合同和人员集中归口管理,以劳动合同为基础,统一向埃方有关部门申请、更新和注销居留、工作证件,切实把好用工源头。要做好人员进出管理,对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要及时办理证件转移或注销手续。严禁企业雇佣非法居留人员,严禁务工人员持旅游等非工作签证来埃务工,不得变相为非本单位人员办理工作和居留许可。

三、开展自查自纠

请各在埃中资企业立即认真进行全面、彻底的内部自查自纠。自查事项包括:

(一)劳务人员是否具有合法有效工作签证或ID;是否存在非本单位工作签证或ID人员务工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是否与务工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总包或分包企业是否与外派劳务人员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劳务合作形式来埃务工的,劳务合作企业或中介是否与工人和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劳务合作企业是否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

(三)总包企业是否指派专人负责劳务人员管理;是否建立预防劳务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管理和应急处置机制。

各单位要予以高度重视,抓好组织实施,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自查整改结果请于7月25日前报送至经商处邮箱 et@mofcom.gov.cn。

四、加强现场巡查

经商处将与埃塞中国商会组成联合巡查小组,建立定期现场巡查机制,并指导商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对违规企业和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和严肃处理。

五、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使馆将坚持“合法行为受保护,违法行为不袒护”的工作原则,有关违规行为可直接向经商处和国内有关部门实名投诉举报。投诉举报应明确投诉或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违规企业及行为等信息。

经商处投诉举报受理方式:

电话:00251-113728739/780

电子邮箱:et@mofcom.gov.cn

六、实施联合惩戒

经商处将建立企业不良行为台账,责令涉事企业限期整改。对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企业,经商处将暂停出具相关支持意见,报请国内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并将有关不良行为纳入不良信用记录数据库,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备查,实现一处受罚、处处受限。

特此通知。

 

                                  驻埃塞俄比亚使馆经商参处

                            2018年7月9日